今年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根据昨日中国人大网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监督工作计划,行政监察法将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拟于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医疗卫生“母法”———基本医疗卫生法将于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去年12月初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也将于今年8月二审。
此外,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土地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制定房地产税法、关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原子能法、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等立法项目,列为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税法被纳入到2017年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意味着有关方面将对这两部法律展开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今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在监督工作方面,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药品管理法和网络安全法等6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
南都讯 中国首部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法律草案将在下个月与公众见面。昨天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显示,“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的法律案将在今年6月初审。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将监察范围扩大到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正在3省进行,南都记者了解到,改革试点中的一些探索和经验将被写入立法当中,社会各界所关注的“谁来监督监察委”问题也将在立法中明确。
将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调查权限
有关国家监察法的制定,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今年1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曾做介绍。他说,“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完成国家监察法一审、二审,最终会出台国家监察法。”
3月份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透露了该法的最新进展:“今年应该可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新华社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则详细介绍了该法立法工作的相关信息。
他说,在立法中将注重“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党既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又要实现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此外,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将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调查权限,留置作为一种调查手段,将在国家监察法中得到确立。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介绍,目前,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合作研究相关修改问题,从工作安排上,国家监察法拟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有望明确“谁来监督监察委员会”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纪委公布了制定国家监察法的相关信息后,有不少专家学者就立法提出相关建议。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看来,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是以法律的形式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固定下来,保证制度运作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马怀德认为,在国家监察法中,将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定位与权力运作机制;明确监察委的监督范围、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完善监察手段和检查程序。同时,还将在立法中强化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并明晰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
马怀德曾专门撰文,就国家监察法明确“谁来监督监察委员会”的问题作出分析。他认为,监察委不仅要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还要进行自我监督,接受党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民众的监督。除此之外,监察委员会要接受司法监督,“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交给检察院的案件,如果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有权撤销案件或者不予批捕。同时,检察院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监察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或者采取的措施有权实施法律监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则认为,目前有关监察委的构建和设计,都是来自中办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两份文件。目前来看,对于国家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决定》确定的还只是一个大致轮廓,国家监察法立法必须将其明晰化。
解读
个税法列入修法时机已成熟
“个人所得税法被纳入到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中,我认为是水到渠成的事情。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讨论已经很多年了,现在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列入修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南都记者。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今年两会期间回应个税改革进展时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据介绍,个税改革将按照“履行综合与分类相联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树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路径推进。
王雍君表示,针对这部法律,目前已经在“综合与分类相联合”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虽然分成几类争执还是比较多,但共识在基本面”。
对于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提高免征额的问题,肖捷说,“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的时候,我们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
对此,王雍君表示,大家普遍认为应该提高起征点,但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到多少,共识还是比较少。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朱为群则表示,税制结构公平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相应重视。他认为,个税设计的基本原则应该是量能负担,“能力强的多缴,能力弱的人少缴”,但在现实中,却存在“有能力但不缴税”的情况,对此法律应该予以规范,公众也应该予以重视。
房地产税法今年不会出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明确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但是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首个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一审
首个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将于今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土壤污染防治法纳入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中。
目前,在大气、水污染防治方面,中国均有专门的法律,独缺土壤的。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缺乏系统性、针对性。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
去年11月,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付莎曾在一专业论坛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已经环资委全体会议内部审议通过,并对外正式征求意见,一审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土壤污染治理耗资巨大,并且有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找到污染责任人。法律如何规定治理资金来源是各方关注的一个问题。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去年底参与过草案征求意见,他告诉南都记者,当时的征求意见稿提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付莎在上述论坛介绍,征求意见稿的第七部分内容就是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经济措施。草案中提出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基金有一套自己的运作方式,能够更有效解决目前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第七部分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财政投入,确保财政资金收入效益。同时,国家要采取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的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来源:新浪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