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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时间表与路线图 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要来了?

2017-09-26

中国金融业开放贯穿了整个改革开放时期。尽管改革开放已有近40年的时间,但在国人的观念里,外资机构是门口的“野蛮人”还是发挥鲶鱼效应的“搅局者”,决定了金融业开放的实质成效。
        
然而,从近几年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的发展情况看,金融机构对外开放的实际进展相对有限,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退,究其原因,则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开展业务掣肘较多,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并未真正做到准入前国民待遇。不过,上述问题有望迎来突破。今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不久前,国务院也提出要持续推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目前正着手研究推进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与此同时,一份研究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的重磅报告也于近日发布。9月23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主办、浙商银行独家支持的《2017·径山报告》在杭州发布。《2017·径山报告》(下称《报告》)主题为“积极、稳健地推进中国金融开放”,课题组齐聚了央行官员、IMF前官员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等机构的学者等多位经济金融领域领军人物,首次就金融开放问题做了全面深度的研究。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分报告的负责人是央行国际司司长朱隽,而另一位课题组成员郭凯则是央行国际司副司长。在这份汇集央行国际司两位领导的分报告中,特别提出了关于扩大金融业开放的下一步建议,包括金融业开放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各个时期各有侧重的金融业开放领域,可以说是监管部门推进下一步金融业开放的风向标。
        
金融机构对外开放出现倒退
        
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是全球金融领域的主流,也在我国经济政策中逐渐占据更重要地位。针对中国金融的渐进式开放,《报告》分析认为,近四十年金融开放政策成绩很大、问题也不少。
        
《报告》提出,我国金融开放政策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缓慢、反复”,二是“决心大、推进难”,三是政策协调性不够。汇率政策改革一直在朝着双向波动和市场决定的方向努力,但始终没有呈现出足够的灵活性;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在最近两年出现了一些反复;金融机构的对外开放经常是“雷声大、雨点小”,实际进展相对有限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退;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严重受制于境内外市场规则、制度方面的差异以及我国“通道式”的开放模式;对外投融资合作才刚刚才开始,金融机构走出去滞后于企业走出去,跨境金融服务的能力还比较弱。
        
尤其是在金融机构带外开放方面,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外资金融机构资产占比持续偏低,近年来甚至不升反降。最为突出的是,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占比此前一直在2%左右徘徊,2016年已降至1.29%。
        
据《报告》分析,外资金融机构占比下降有一些客观原因,如一些跨国金融机构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受冲击较大,跨境经营成本上升,便将经营重点集中于本土;我国始于2005年的国有银行改革吸引了很多外资银行成为战略投资者,随着中资银行公开上市以及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一些外资银行为实现财务回报,选择高位抛售中资银行股,套现退出。
        
不过,除上述客观原因致外资撤资外,《报告》称,外资撤资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国内经营环境欠佳。尽管我国很多领域貌似开放,但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实际上面临较多政策壁垒,如持股比例限制和业务限制。
        
有调查显示,我国是国际上为数不多的在银行、证券、保险各行业对外资均存在持股比例限制的国家。从对24个主要经济体的国际比较看,大多数国家在主要金融子领域已经取消了对内资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仅印度和我国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均单独对外资有歧视性的持股比例要求,且我国的标准最严。
        
业务范围和牌照发放的限制也较多。如外资证券机构进入我国只能通过合资证券公司的形式,且只能从事承销、外资股的经纪和债券经纪业务等一小部分业务。外资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则需在华开业一年以上,对外国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的总资产规模要求过严。监管部门对合资寿险公司每年发放不到两个新执照等。
        
扩大对外开放的那些担忧是多虑了吗?
        
我国对外资机构开放金融业之所以较为谨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担心开放会加大金融风险。但《报告》认为,从各国金融也开放的经验表明,开放本身不是金融风险的根源,相反,扩大开放还可帮助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服务业本质上是竞争性行业,需要在竞争中增强行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扩大开放才能促进竞争,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技术和限制,提升金融体系的竞争力和稳定性,从根本上降低风险。此外,开放后由于参与主体增加,风险不易过于集中,出现问题也有更多主体分担,实则是利于分散风险。”《报告》称。
        
还有一些观点担心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会影响国家安全。对此,《报告》认为:
        
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主要依靠完善的金融制度框架,而非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歧视性准入政策。对于确实威胁我国金融体系安全的重大问题,我国可运用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但应合理使用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对于可能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特殊情形,应提出充分理由并详细论证。
        
中国金融业开放的短期和中长期任务
        
事实上,推进开放已是共识,目前的主要分歧在于金融开放的节奏和顺序。
        
《报告》认为,应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核心实现金融业对外开放。目前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正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便未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然而,目前自贸区金融负面清单仍然较长,当前的主要任务应是逐步缩短金融业负面清单,用审慎监管代替准入限制。“总体来看,短期内,可尽快放开对外资机构持股比例、设立形式、业务范围等限制;在托管模式、承销资格等方面,重新审视和调整对境外投资者不友好的标准和要求;在会计和审计要求上,应尽可能与国际接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便利。中长期,应注重市场培育和产品创新,打造开放、包容、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市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同时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报告》说。
        
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短期路线中,市场一致期待对外资机构持股比例限制的放宽。有业内分析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在放开外资机构持股比例方面,真正有变革意义的持股比例有三个:0%、51%和100%:
        
第一个意味着允许外商参股中国金融机构从无到有,我国早已实现;
        
第二个意味着外商参股设立合资金融机构,且外商允许控股,这个阶段我国还未完全突破;
        
第三个则代表外商在中国设立全资控股金融机构,这个政策也未突破。
        
因此,下一步政策放松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允许外资设立合资控股金融机构和全资控股金融机构。
        
目前在个别自贸区内正尝试外资设立合资控股机构。证监会7月宣布批准设立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境内首家由境外股东控股的证券公司,港资股东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持股51%,预计将于年底前成立。此外,据了解,此前亦有其他外资银行寻求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合资控股券商。
        
《报告》也特别建议,应放开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证券公司和独资寿险公司。
        
此外,《报告》还称,在有序推进金融也开放的同时,也应做好风险防范,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完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确保监管能力与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

                                                                                                                                                                来源:券商中国